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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2012一老一小保险家长信

【编辑】: 【日期】: 2011-10-09

关于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简要说明
学生家长:您好!2012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已经开始。
 
一.请你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进行参保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  二、三、四、五、六年级:
曾经参加过一老一小医疗保险今年继续自愿参加的学生并符合参保范围的上交现金100元。
2.  一年级和新学期转入的学生:
曾经参加过一老一小医疗保险今年继续自愿参加的学生请提供:《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或社保卡有学生照片信息页的复印件1份和现金100元。
3.  从未参加过的学生:符合条件但从未参加过一老一小医疗保险的学生请提供:
a、《居民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2份;
c、现金100元;
d、三张近期白底一寸免冠深色彩色二代身份证标准的照片(请把照片包好在纸上注明班级姓名18位身份证号码交给班主任)。
4.  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
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份和现金100元。
5.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学生:
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件的复印件1份。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能及时参保,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让孩子带齐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和现金100元交给班主任。
 
.参保范围:具有中国国籍
1.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应当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2.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
    自愿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需提交有效期内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3.本市农业户籍学生自愿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
4.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难补助待遇的学生
   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区县财政给予全额补助。须提交本人户口本以及《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北京市城市居民生活困难补助金额取证》有效期内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应收取的材料:除提供学生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外,还需提交下列相关证件复印件:
1.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子女,需提供:
1)侨办出具的接受义务教育的证明信
2)学生父母华侨证复印件或华侨证明
3)参保学生儿童出生证明复印件及译文。
2.原北京知青子女,提交:
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3.随军家属中的子女,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4.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和进站函。
5.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提交:
1)教委出具的免收借读费证明
2)参保学生儿童的护照复印件。
6.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提交:父母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复印件,
7.父母一方有本市户口非农业户籍的学生,提交: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复印件及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
 
.注意事项:
1. 具体参保信息可登陆:北京劳动保障网:www.bjld.gov.cn(可查询学生保险和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2. 只在参保缴费期间办理变更医院及个人信息(如确实需要变更医院的请家长附纸写清要变更医院的准确名称及其代码,以便及时准确的变更。中医、专科、19A类医院2010年度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doc不用填写可直接就医)
3.符合条件但不参加保险的需填写:
 
学校已将有关学生参加医疗保险的相关政策文件和说明下发给我们,我们已经了解但因为                           所以不参加医疗保险!
  年级  学生姓名: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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